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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申诉程序
2014-06-20   09:46:47   来自:anhengshanghai

刑事案件申诉程序 

  一、有××人民法院作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 

  二、证明申请人是合格的申诉主体的证据及申诉人的联系方式。 

  三、证明申诉要求重新审判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证据  

    (一)证明原裁判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新证据”。  “新证据”是指审批时未收集到的足以影响定案量刑的证据。  

    (二)证明据以定案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证据。  “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是指: 

    1、作为原判决、裁定依据的主要证据是虚假的;  

     2、认定案件的主要事实的间接证据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3、未被采信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定罪量刑的;  

     4、证明作为原判决、裁定主要定案依据的***行政机关的具体行为被依法变更或撤销的证据。  “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是指:  

     1、据以认定被告人或被告单位主体资格的证据相矛盾; 

    2、据以认定案件事实存在的证据相矛盾; 

    3、据以认定被告人或被告单位行为性质的证据相矛盾。  

   (三)证明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证据。  “适用法律确有错误”是指: 

    1、引用的法律条文错误;  

     2、适用了失效的法律; 、  

    3、违反法律关于朔及力的规定。 

  (四)证明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证据。  

   (五)证明审判程序不合法,影响案件公证判决、裁定的证据。  “程序不合法”是指:  

     1、审判组织不合法的;  

     2、证据取得不合法或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3、剥夺或限制当事人法定诉讼权利的; 

    4、依法应当公开开庭审理而没有公开开庭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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