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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玉林小三女子被扒光群殴”组照在网络上流传甚广
央广网玉林7月31日消息(记者张垒 许大为 广西台记者刘晓宇 玉林台记者赖娟娟)近日,一组“广西玉林小三女子被扒光群殴”的照片在网上疯传。记者从公安部门获悉,打人一事确实存在,但并未透露被打者的身份。有律师称,打人者和图片发布者均应受到相应地处罚。
7月21日,即有网友在微博上发布该组照片。图片显示,多名女性当众将一身材苗条女子的肚兜上衣扒光,并拉扯其头发进行殴打,被打女子的隐私部位也有出现。根据网友描述,因其小三身份,才遭殴打。
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通报称,7月21日下午,确有此事发生。接警后,东成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但涉案人员已离开,根据已掌握的情况,抓捕工作正在进行。被打者是否为“小三”,公安部门没有给出答复。
近两年,打“小三“的新闻频频见诸报端,打人者下手毒辣,而围观者则抱着凑热闹的心态,将图片上传到网络,引发更大关注。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明星表示,此类事件中的打人者已侵害了受害者的人身健康权和名誉权,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扰乱社会治安的行政处罚。若情节严重,造成受害人身体、精神重大伤害,还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网民发布照片的行为,刘明星认为,侵害了受害人的名誉权和隐私权,网友大量浏览和评论对被打者也会造成二次伤害。如此,图片发布者应向受害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行政处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