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跑了留下一堆物品让不少房东犯难,到底该怎么办?律师详解各种可行性办法
律师看法
律师认为,房客不辞而别可能出于多种原因。如果是一些不太值钱的物品,比如锅碗瓢盆之类的,可以视为房客自行抛弃。而且,房客用举证证明房间内有何种物品,不能证明的,房东无需赔偿。
对于其他物品,特别是一些具有较高价值的东西,刘敏律师认为,只有双方有事先的“特别约定”,**在条款上另行签字,房东才可以进行“任意处置”。
租客不辞而别,留在房内的一堆货物让刘先生犯难了:转移走?但律师说这样容易惹纠纷;找来公证处?但公证处表示爱莫能助;向法院起诉租客?租客下落不明……
近日,成都商报记者走访调查发现,很多市民都有类似的烦恼。成都商报记者通过采访律师、公证员等相关权威人士,梳理出各种行之有效的处置办法供读者参考。
案例1
找居委会见证?
普通证人证言,证据效率低
市民****先生经营出租房屋生意,今年初,一个租客连续2个多月未交房租,****先生过去一看,傻了眼:租客已经跑了。****先生十分着急,为了避免房租损失继续扩大,他打算自行打开出租房的门,将房客东西清理一下,重新出租出去。但是仔细一想,****先生又担心,哪天房客回来说贵重东西丢了,不是给自己找麻烦?他决定不擅自清理房客的东西,而是先请第三者到场见证。他请了社区民警、居委会工作人员,还有几位邻居。好在房间内东西不多,清理后在场的人都在物品清单上签了字。
这种做法是否可行?对此,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刘敏表示,如果租赁合同没有事先约定房东有权对留置物进行处置,房东擅自清理已涉嫌侵权;如此见证,只是普通的证人证言,如果租客提出异议,比如说某一贵重东西丢了,又能提供相应证据,一旦发生纠纷,法院则可能作出不利于房东的认定。此外,上述见证人员很难确定租赁合同的真实性,也有可能给自己带来风险。
案例2
撬门清理货物?
**货物不明,容易惹纠纷
市民刘先生有一套商铺,两年前出租给一火锅店经营,约定两年期限,到期优先续租。快到期的时候,刘先生跟承租人失去了联系,他去商铺一看,发现大门紧锁,但透过门玻璃观察,里面还堆放着一些货物。
由于联系不上承租人,刘先生心想把门撬开算了。但他又多了个心眼,觉得自己不知道里面货物的价值,怕将来被承租人赖上,便咨询律师,询问直接撬锁把承租人的东西转移走行不行。律师告诉他,这样不但会因里面承租人的财产不明带来纠纷隐患,也容易侵犯当事人隐私。律师建议,可询问公证处是否能进行保全证据和财产清点。
报警
在采访中多位房东表示,他们会选择在**时间报警,这样省时又省钱。
对此,刘敏律师表示,因为仅涉及民事纠纷,一般情况下报警后公安也不会受理,除非有证据证明对方涉嫌诈骗。
居委会
见证清点
正如前述,一是擅自清理**物涉嫌侵权;二是该种见证其证据效力较低,一旦到法庭上,对方提出合理理由并举证,会面临败诉风险。
公证
**具备以下前提条件: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房东对**物可以清单、搬离;租赁合同事先经过公证(部分公证处有此要求);同时还得支付一笔数额不小的公证费。
此后,房东应将**物品妥善保管,并通知留存物品的地点和清单。因为,租客仍然享有对其物品财产的所有权,房东不能以商户欠租等为由而随意侵犯商户财产的所有权,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起诉
刘敏律师表示,如果无法公证,出租人只能通过去法院打官司解决问题,这样牵扯了时间精力,又增加了诉讼费成本。
由于无法联系租客,从法院受理、到公告传票(60天)、审理判决、公告送达(60天),加上上诉期,如此下来至少需要半年。而且,如果没有事先约定房东可以处置**物,法院也只会判决令房客限期搬离,不能彻底解决问题。
那么,房东到底该怎么办?
签合同时
**对违约作出规定并进行公证
对于以上办法,刘敏律师建议,**的办法是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对违约或合同届满后房东单方可以处置作出详细约定,并经公证处公证合同。如此对房客也有好处,能防范房东的擅自提价。(记者 孙兆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