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站1列表广告(左侧大图)
联系我们
北京安衡(上海)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恒丰路600号机电大厦7层722、724、726室
电话:13636396649
联系人:彭明律师
邮箱:349384748@qq.com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婚姻 > 涉外婚姻涉外婚姻
涉外离婚诉讼中需要注意什么,如何处理?
2014-05-21   12:02:00   来自:anhengshanghai

一、在涉外离婚诉讼中,外国人的护照要进行公证和认证

在涉外婚姻诉讼中如果外国人一方不出庭,只是委托国内律师代理诉讼,那么此种情况下法律只规定要把授权委托书和法律意见书进行公证和认证,但并没有规定护照也要进行公证和认证。但实践当中,如果护照没有一同办理公证和认证,那就麻烦了,不仅需要补办这一项,而且大大延长了诉讼的期限。

二、在涉外离婚诉讼中,外国人姓名的写法要规范。

起诉书中只写中文名或只写外文名都不可以,一般是外文外在先,中文名在后,两个都要写上,而且外文名要根据护照上确定的名称来写。这个问题*小,但*容易出问题而不能顺利立案。

三、在涉外离婚诉讼中,外国人的住址准确、书写要规范。

如果人在国外而在国内无住址,那么地址就写国外的地址,但也一般也是外文在前中文在后,至少得把中文写上,只写外文肯定不行。同时,地址一定要准确,不然相关法律文书很难送达。

四、在涉外离婚诉讼中,公证和认证材料一定要由法院指定的翻译机构来翻译。

在国外形成的公证和认证材料拿回国内后,还要进行翻译,而这些翻译**是当地法院认可的翻译机构,不是随便找家翻译公司就可以的。

五、在涉外离婚诉讼中,起诉书的内容要尽量简单化。

起诉书的内容要尽量简单化,尤其是双方协议诉讼离婚的起诉书,事实和理由部分更要格外注意,写上太多无关大局的话反倒会引起法官的过多关注,从而给自己增加了不必要的麻烦。

六、国内诉讼离婚案件多是以调解书结案,但涉外案件应该尽量以判决书结案。

因为中国法院的判决书比调解书更容易拥有其他***的认可,如果遇到某些***不认可调解书,那就会给国外一方造成极大的麻烦。这一点有些法院考虑的就比较周到,即使是协议离婚的,他们也只给判决书不给调解书。

七、双方通过法院调解协议离婚的,一方不回国而委托国内律师**的,**由国内一方作原告,国内一方作被告,而且要等办妥公证认证手续后再立案,这样*省时间。

以上问题较有普遍性,但客观地说,涉外离婚案件所涉及的问题,尤其是细小的问题就是要比国内案件多很多,而往往让案件进展不顺利的就是出在这一点、那一点的小问题上,另外,不同的法院和不同的法官都有不同的掌握尽度,所以,涉外离婚诉讼当事人在有关立案方面的问题上一定要考虑周全。


在线QQ:349384748    咨询电话:13636396649
本网优化关键词:上海律师,律师咨询,刑事律师
版权所有 北京安衡(上海)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恒丰路600号机电大厦7层722、724、726室   邮箱:349384748@qq.com
电话:13636396649    联系人:彭明律师  
沪ICP备15050816号-5  
在线客服系统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2461号